
5月16日的《每周质量报告》披露,15.5元出厂的药品,在医院竟卖至213元。据报道,从生产厂家购进一瓶芦笋片,价格仅仅15.5元,而医院每瓶卖213元、投标报价指导价136元、批发价30-40元。也就是说,医院售价是批发价的7倍,是出厂价的14倍。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以医药代表卖1瓶芦笋片有100元利润计算,总的药品利润超过10万元。这些钱的分配涉及整个利益链条,包括医药公司、医药代表、医生,其中获利最多的是开药的医生。医生每开一瓶芦笋片可以拿到80元左右的药品回扣。
由此看来,问题的最大症结在于中间环节,也就是说,药品流通过程中那些为了获得高额回扣的医药公司、医药代表、医生,他们共同推高销售到患者手中的药品价格。而在这些推手中,医院的也就是拥有处方权的医生“推动力”最大。因此,我认为尽快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路,彻底实现医药分家,铲除以药养医的不合理现象,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合理的药品价格。
2002年4月,国家计委等九部委曾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《关于完善“三项改革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该指导意见选定了青岛、西宁、柳州三个城市,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试点的城市,以此来推进医药分家的改革试点。在对试点医院进行调查发现:医药分家的试点,对降低药品价格有一定促进作用。而根据有关资料显示,药品流通领域中80%的药品都是“捆绑”在医生处方上,通过医院销售给患者,而中小医院60%以上的收入来自药品,可见“以药养医”成了老百姓看病贵的罪魁祸首。
实践中,医院以低价采购药品,以高出几倍、十几倍的价格卖给患者,这去过医院的患者都有过亲身经历。按理说,医院只是将药品转手倒卖给了患者,却为什么能从中获取几倍、十几倍的暴利呢?主要原因就是医疗行业在药品流通和销售中处于垄断地位,这样的垄断地位为医院“以药养医”产生了便利,而以药养医的后果就是开哪家企业的药、开多少药的权力掌握在医生手中,这就直接导致药价虚高不下、大处方盛行、看病贵进一步加剧。所以,实行医药分家,对解决药价高、看病贵具有积极意义。
此外,从医药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说,实行“医药分开”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后,对企业的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,因为企业的产品能进入基本药物目录,就等于多了一个市场,但同时一些小规模的企业将会被市场淘汰出局,这便有利于医药行业的壮大和长远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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